广州美术学院2008年招收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广州美术学院 2008 年招收攻读艺术硕士( MFA )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艺术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
广州美术学院
2008 年招收攻读艺术硕士( MFA )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艺术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2008 年我院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 MFA )专业学位。
一、 报考条件
2008 年 7 月 31 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 2003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 5 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 10% 。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 招生计划和招生学科领域
2008 年计划招生 30 人,其中美术学科领域 15 人,艺术设计学科领域 15 人。
三、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一)全国联考报名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
广东省的网上报名时间为 7 月 1 - 15 日,网址: http://xwb.gdhed.edu.cn 。现场确认时间为: 7 月 18 - 21 日,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3:00—16:30 。现场确认地点 : ① 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 3 楼; ② 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 1 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 ③ 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新西南餐厅 2 楼(西校门进约 200 米)。 其他各省考点的考生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 http : //www.cdgdc.edu.cn 或咨询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获取相关的网上报名信息。
2 、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2008 年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 7 月 18 日— 21 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报名获取的编号到指定的现场办理报名、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必须到指定现场面报,否则报名无效;考试地点必须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3 、准考证发放
请考生留意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广东省学位办 于 10 月 15 日前将报名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公布在报名网站上( http://xwb.gdhed.edu.cn ),请考生于 10 月 24 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学位办不再另行发放。
注意: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复试报名
1 、考生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在专业复试报名时,必 须提交上述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专科毕业者另需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报名地点: 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 报名时间待定。
四、考试
艺术硕士考试科目 共 4 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 艺术学基础 、英语)、政治理论、 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含口试)。
1 、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全国联考时间: 2008 年 10 月 25 日(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大纲及参考书:《 2008 年艺术硕士( MFA )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 (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 ;《艺术学基础知识》 (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 。
2 、专业复试
自主命题考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知识 、专业技能(含口试) ;专业复试地点设在广州美术学院内;专业复试时间拟定于 2009 年 1 月。
五、录取
本院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及相关学科领域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学制两年:一年课程学习,一年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和论文写作。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及创作(设计)者,将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七、其他
1 、根据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8000 元;
2 、学员在学期间无需迁移户口和档案;
3 、学员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4 、本院有关考生的各种通知将通过校园网公布,请考生登陆广州美术学院网站( http://www.gzarts.edu.cn )获取相关信息。
八、我院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 257 号
邮政编码: 51026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 020 — 84019197
学院网址: http://www.gzar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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