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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最低录取分数线

广西师范大学
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最低录取分数线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和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实际情况,经我校研究决定,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三门联考科目(教育学、英语[或英二]和心理学)总分不低于13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英二成绩不低于3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45分;凡达到上述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我校考生,我办会在2009年2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在本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另外,各位考生向我办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我办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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