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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011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五、初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日期为准,一般在2011年1月份。
  
  2.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初试科目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本所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全国统考命题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英语一(学术型)、英语二(专业学位)、数学二,其余初试科目使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命题。
  
  六、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一般按1:1.2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前通过我所主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必要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九、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招收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2011年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2. 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计划会有适当微调。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5. 以上内容若有变动,以2011年全国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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