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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的通知


  4、录取
  (1)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签名后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0年接收推免生审查汇总表》和考生材料送研究生处审批。各学科在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时,还必须同时确定其录取类别。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名额以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1/3为准。
  (2)研究生处将于10月25日前将各学院审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会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省级招办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3)所有推荐免试生均须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09年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09年11月10-14日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我校新生入学报到的规定时间内报到。
  5、资格复审
  对获得I取资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处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对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资格复审要求: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所有专业课程均无补考或重修纪录;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推荐免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成绩均须在“及格”以上;
  (4)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请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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