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200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院共有55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民族学),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和系统理论),有2个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学院设有民族研究所(“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高教职教研究所等多个研究机构,建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省级教学型重点实验室——电气工程虚拟演练实验室、省级科研型重点实验室——光机电一体化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职业教育师范技能训练中心等一批设备先进的实训中心和实验室。
学院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等。
2014年学院有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系统理论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均为学术型学位)面向全国招生,拟招收硕士生75名,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院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国统考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院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6.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和体检
我院将于2014年3月初公布成绩,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初试成绩及是否具备复试资格。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2014年4月初我院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
3.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我院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习年限
我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有关文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需缴纳学费,我院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2.奖、助学金:学院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办法,加大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资助力度,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我院2014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
4.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办公楼614)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庄老师
E-mail :gsyzb@gdi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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