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听说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4.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复试成绩为各复试项目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总成绩=(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250)×40,总成绩计算公式由下列公式化简而来:
100×(初试成绩/500)×60%+100×(复试成绩/250)×40%。
(三)录取原则: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含第一志愿破格复试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50分)的;
2.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调剂考生考试档案未按时寄达研招办的;
5.经核实的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规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即使已经入学,依教育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按有关要求上报有关部门;经上级部门检查、审核后,研招办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
被录取的考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年再入校学习的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占当年招生指标,考生须在复试时及时提出。
八、公示与监督制度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纪委和监察处监督,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纪检与监察部门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派出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查,并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应及时公布,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对外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拟录取名单自张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与处理考生的投诉。投诉与监督联系电话:************(研招办),************(纪委监察处),电子邮箱:gsyzb@gdin.edu.cn。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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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考研调剂中心| 2014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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