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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2年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发放说明


                关于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事宜的说明

各2012拟录取考生:

  现就各位拟录取考生较为关心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根据历年广东省的情况,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以挂号信方式寄送。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以考生网报提供的通讯地址为准,若要更改须完成两步骤:1、在5月20日-26日(逾期不予更改)下载更改接收录取通知地址申请,严格按照格式填好发送至gsyzb@gdin.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更改通知书接收地址;2、在5月20日-26日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手写新地址并签名确认)传真到************,收到传真的情况我办会及时公布在“2012年拟录取硕士生材料接收情况表”中。若有自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在5月20-26日直接发邮件至gsyzb@gdin.edu.cn说明即可,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行政楼614室领取。

  二、转党团关系
  凭《录取通知书》转党、团组织关系。广东省外生源转党组织关系抬头: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代收);广东省内生源转党组织关系抬头: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转团组织关系的抬头直接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团委。

  三、关于户口迁移
  新生是否迁移户口由个人自愿选择,如果选择不迁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者,则毕业时户口迁移手续自理。入学时即使选择不迁移户口者,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请派出所在《录取通知书》的报到联(通知书盖章的一联)空白处填写该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否则不能完成报到手续。
  新生如果选择迁移户口,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迁入地址直接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迁移证有效期至报到日),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报到时须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起上交办理入户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注:凡被录取的户口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部(含西校区)的应届毕业生,在6月8日之前到校本部行政楼户政科(一楼105)登记备案即可。
特此说明。

                                        研招办
                                       2012.05.17

  附件下载:
  录取通知地址申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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