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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5]5号)的要求,我院2016年继续实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硕士)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

  一、招生人数
  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就业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2016年我院计划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12名,其中招收汉族在职考生不超过1人,其余均为少数民族考生。

  二、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1.报考骨干计划的资格确认由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2.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我院骨干计划(硕士)可接受生源范围:
  内蒙古、重庆、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6省(区、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四、招生专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五、其他事宜
  1.其他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宜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报考程序:考生先填写《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附件1),再到生源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然后到欲选择的报考点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研招部门领取校验码。现场确认后,将登记表寄回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邮编:510665)。
  3.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须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院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如能达到我院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则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我院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4.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我院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院相关规定缴纳,我院将按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相关文件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yjsc/web/index.shtml)查询。

  (实习编辑:魏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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