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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军医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0年在医学、工学、理学、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和管理学等九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并接收设有研究生院的地方重点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医学、理学门类的地方重点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除外)可计划内录取,年龄不超过26岁(截止2010年8月31日),入学同时办理入伍手续。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本科结业人员,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要求: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10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②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现场报名后须将大专毕业证书、四级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复试中审核原件)随同报名资料寄送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寄发准考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规定的体检标准。
  复试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yz.chsi.com.cn),按要求填报信息,网上填报信息日期以国家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时间以国家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军队院校委托培养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业务主管部门介绍信,部队在职干部须经大军区级干部部审核同意后,持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介绍信及毕业证书、外语四级证书、军官(文职干部)证及复印件,到本人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照相,未经确认与缴费的信息无效;外地考生现场确认后,必须在7日内将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证件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逾期未收到者,视为放弃报考。
  3.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公布时间确定。
  3.初试科目:医学(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教育学两个学科门类考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三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他学科门类考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共四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50分。初试科目总分共500分。
  4.复试: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为:①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与报考导师联系了解);②综合素质面试;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四、部分初试科目说明
  1.西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2.中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4.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5.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6.口腔综合:包含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内科学、正畸学。
  7.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
  8.生物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
  9. 护理综合: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10.药学综合:包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11.化学综合: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12.信息管理综合:包括信息管理学基础、信息组织、情报检索语言实用教程。

  五、其它
  1.学校在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中开展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地方应届本科生可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二级学科代码为45××××或500200);军队或地方在职人员可报考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有2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历。
  2.可跨学科授予学位的专业,按入学考试时报考的学科专业代码对应的学科门类录取和授予学位。
  3.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中均含计划外录取指标。
  4.我校面向全国部分地方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一经录取,入学后即参军入伍,享受军队干部待遇,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申请。具体要求请参见《第四军医大学接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5.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精品战略,促进优秀人才培养,我校设立“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要求请参见《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详细内容查询,请访问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fmmu.edu.cn
  单位代码:90032
  单位名称:第四军医大学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乐西路17号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710032
  电 话:(029)84774339
  联 系 人:赵文亮E-mail:yjszsfpc@fm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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