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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共福建省委党校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2.体检。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4.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5.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6.专业复试小组和复试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名单。
       7.公布总成绩排名。
       8.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函调)。
       三、复试办法
       1.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同时配备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形式;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口试形式。
       3.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专业素质和能力为40分,外语听说能力为1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为5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5.复试完毕后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最迟应在2天之内将复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告知考生本人。
       6.复试教师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遵循公平、公正、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复试最后成绩公布,且必须有每位复试教师的签名方能生效。
       四、录取名单的确定
       1.学校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总成绩达60分以上方可录取,其总成绩不参加调剂生排名。
       3.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录取。
       4.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被我校确定为“待录取”的考生,应在接到待录取的通知当日到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里确认是否同意我校的“待录取”。待录取状态一旦设定考生和招生单位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状态。
       5.若体检、政审中发现有不适合录取的考生,则由排名靠后的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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