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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名额补偿的办法

三、我校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具体规定,我校按本文所在网页栏目9月9日文的办法,对网报信息经筛选确定复试人选,由院系所通知考生来我校复试,复试后我校如同意接收,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发给考生接收函。
  复试后我校如不同意接收,考生与推荐高校商议之后事宜。
  四、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我校同意接收的考生凭我校接收函,向推荐高校领取教育部网报用校验码和推荐正表,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之后还有体检,还需将推荐正表等材料寄给我校招生院系所等,即按本文所在网页栏目9月9日文的要求,办理与普通推免生相同的事项。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推免生(直博生)须参加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请于10月查看我校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和报名办法。
  五、注意事项
  获得补偿名额的推免生,经我校复试同意接收(录取)后,不得报考(推荐免试或统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我校"名额补偿"计划中含有部分"直博生",有关办法见本文所在网页栏目9月9日文。
  本文未涉及的规定要求、具体办法、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按本文所在网页栏目9月9日文执行。
  “名额补偿”考生如有不按本文和本文所在网页栏目9月9日文的要求而致未被我校或其他单位接收(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下达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19日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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