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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华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二)总成绩的使用
  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时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四、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待国家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后,参照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推荐名额,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名额按比例分配给具有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资格的学院。
  推免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工程”,接受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者,交学校纪委、监察处查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xhshdjwjch@163.com。
  五、其他事项
  推免生测试适用《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为避免浪费推免名额,拟放弃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必须在10月9日17时前提交书面申请至推免办。
  放弃推免资格截止日后,推免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双选和报考全国统考研究生。
  六、本《实施意见》由推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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