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华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西华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具体如下:
1.坚持安全平稳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3.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4.坚持全面考察的原则,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实行量化考核,综合素质应有明确的考核等级。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组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学院成立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
组长:黎云祥
副组长:任丽平
成员:李友平、任兆刚、丁祥、权秋梅、胡艳丽、敬安兵、张拓、康乐
纪律监督:杨艳
工作人员:杨希(考生资格审查)、罗川(网络技术支持)
复试工作组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管理办法(暂行)》和《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安排命题教师和复试教师,负责组织生源调剂、复试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考生咨询和解释工作,指导本单位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成立两个复试小组具体开展复试工作,每小组不少于5位复试教师,并安排专人负责复试情况记录。
(二)、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教师身份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公开。
复试过程中,确定的复试内容不得征求其他复试教师意见。
复试提问用语要清晰、准确,不得有暗示,把握复试进程和节奏;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仅就复试试题问答,不做扩展追问。
客观评价考生学业成绩、学术成绩,不得有歧视性语言,不得有与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外的其他问题。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分原则,按统一评分标准进行复试打分。
复试教师保持独立评分,不得协商或互相暗示评分,未完整参与考生复试流程的不得给考生评分。
复试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手机,不得随意出入复试现场,严禁面试时吸烟、吃东西、打瞌睡等不规范行为。
复试结束后,复试教师不得将评分表等复试相关资料带离复试现场,不得提前公开复试成绩。
三、复试工作对象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我校第一志愿初试分数上线考生、调剂志愿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参加复试。
复试考生相关信息另行发布。
四、复试方式
由于疫情的影响,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前通知考生所需安装的软件并进行测试,复试时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场所。
复试采用考官集中模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教师组组成”“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一年。复试项目的其他材料妥善保存三年。
五、复试时间
我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阶段,5月16日。
第二阶段:调剂志愿考生复试阶段,根据考生调剂情况,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
六、复试过程
(一)、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进行。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按要求提前在网上提交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者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政治审查材料:
5、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
7、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后与资格审查资料一并在网上提交。
特殊时期,以上材料中的3和4为复试阶段非必须材料。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复试工作组指定专人根据复试考生本人相貌、身份证信息、学历证件信息、所登载关键报考信息、政治审查表等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学校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二)、信息公布
学院在复试前将研招办审核后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包含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安排及接受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须包含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拟复试专业等信息。
学院的复试安排(含学院笔试、面试等项目的时间),以简版形式同步公布,周知复试考生。
(三)、复试内容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课笔试口答(专业知识考试模块)和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60分)
考试形式为口试;试题由学院复试工作组安排专人命制,试题内容与《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专业联系人及复试阶段信息一览表》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加试方式为口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计算,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看我校发布的《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专业联系人及复试阶段信息一览表》。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3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组织开展。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
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办法》,在面试过程中组织进行。
每位考生面试都是单独进行,以上1、2、3项考试在考生面试时一次完成,三项考核总体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若因考生回答不了问题,考试面试可提前结束,不再额外补时。
(四)、主要流程
学院资格审查人员应在考试之前按照要求审核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料,审核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设立独立的复试巡查账户,学院将账号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网上复试巡查。
考生进入面试间进行面试。面试小组助理可查看考生基本信息(可不含个人信息)以及上传的材料信息,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应首先进行自我介绍、确认知晓复试要求;然后对复试试题进行逐一回答。复试小组助理确定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移除复试系统,再允许下一位考生进入系统复试。一次仅允许一名考生进入系统复试。
点击面试结束,复试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纸质评分材料需一并提交备案。
下一个考生进入面试。助理要提前进行确认。
(五)、突发情况处置
1.如遇考官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掉线。提前备案联系电话,如掉线或画面不清,面试可暂定,可规定是否切换为备用平台或者电话面试(免提),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2.如考生确有困难,无法连接网络或网络受限,请提前于5月12日前发邮件到我办指定邮箱,我们将与考生当地的移动公司联系,提供技术兜底服务。
3.如果考生不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复试,按照教育部及教育厅视频电话会议精神,可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录取规则
(一)、招生计划安排
学院本次复试招生计划数:(全日制)环境科学专业24人。
(二)、招生计划使用
学院按《复试办法》组织复试、使用招生计划。
学院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按以下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加分原则在3分范围内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总成绩,相关材料由考生自行选择在参加专业综合面试时是否提交给复试小组。
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加分原则:
(1)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论文1篇加0.3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篇加0.6分,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1.5分)。
(2)国家发明专利1项加0.5分,实用新型专利1项加0.3分(本人排名第1,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
1.待录取工作
各批次复试完毕后,须第一时间将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专业、备注等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并将复试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同步周知考生。
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对学院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相关考生在学校发出通知5小时内不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批次待录取资格。
八、复试申诉受理
若考生对学院复试结果持有异议,可按《复试办法》规定提起书面申诉。
九、复试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西华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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