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确保学院2020年复试工作有序进行和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四川省考试院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为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确保学院2020年复试工作有序进行和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四川省考试院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管理与监督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学院成立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纪律监督小组,组织和监督本细则的制定及实施,指导本单位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朱华
副组长:金生杨
成员:苟德仪杨洪贵符永利左平张科赵元元
(二)纪律监督小组
组长:王伟伟
成员:涂荣娟、刘扬张晓玲邓绍兵
二、复试对象和复试比例
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国家A区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复试比例不超过1:1.5。
三、复试资格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工作办法》及《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以下简称“《复试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证件类相关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取得证书的考生(往届生):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未取得毕业证书但届时可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证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新生入学前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生、网络教育生的毕业证书进行核验。
(二)政治审查材料。
(三)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
(四)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参加“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且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还须在线上复试前,提交本人户籍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定向培养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出具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事部门同意接收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的证明;在职考生出具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格式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民族、户籍、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报考信息一致。
(七)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所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八)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后与资格审查资料一并提交。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对于教育部诚信记录库中有不良记录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由于疫情影响,以上材料中的第(二)项和第(三)项现阶段为非必要材料,可以在线上先通过人脸识别、人证比对后,延后提交。第(四)项材料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若要提交,请随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无须在复试再次提交。
上述所有材料的提交方式为线上提交PDF格式的扫描件。若原件由多页组成,则必须扫描为一个多页的PDF文件。扫描件要求完整、清晰、无误。
复试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必须在空白处手动写上“本人保证此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签署个人姓名和落款日期。若为多页,必须在每页的空白处写上前述字样,并签署个人姓名和落款日期。
所有材料扫描件须发送至学院联系人的指定邮箱。
提交的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请考生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者填报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日期:2020年5月20日(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复试形式:线上口试。
(三)作答时间:每个考生的口头作答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左右。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控制在3分钟左右,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控制在12分钟左右,综合素质考核控制在5分钟左右。
五、复试录取规则
(一)招生计划名额
1.学科教学(历史)28人(全日制)
2.学科教学(历史)7人(非全日制)
3.中国史18人;
4.世界史10人;
5.考古学6人。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分)+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不高于3分)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在3分范围内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六、申诉受理
若考生对学院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工作办法》规定提起书面申诉。
任何人,若发现参加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和复试考生存在作弊、舞弊等违反国家、学校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工作纪律的行为的,请向招生复试纪律监督小组实名举报和反映。
七、其他事项
(一)学院未完成的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可以接受同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全日制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要求见调剂复试的相关通知。
(二)本《细则》中涉及考生递交材料(明确接收人身份的除外),接收人均为学院联系人。
(三)学院联系人:张科;联系电话:***********,邮箱:zhangekebcf@126.com。
(四)纪律监督联系人:邓绍兵;联系电话:***********。
(五)本《细则》未尽事宜,请参见学校的《工作办法》。
(六)本《细则》由历史文化学院负责解释。
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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