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北京研招网 > 中国政法大学 > 推荐免试

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2016年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详见《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最终接收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2)其它语种(含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3)申请英语专业:需获得英语专四证书。
  5.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6.对于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如对报考专业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须独立创作)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须由招生学院审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注意:
  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
  中欧法学院各专业仅接收英语语种推免生申请。
  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非法学)专业法庭科学方向要求申请人毕业时可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或工学学士学位。

  三、申请程序
  推免生一律在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复试前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我校推免生务必在以下两个系统中均填报志愿,且必须保证信息一致。只在一个系统中报名者,报名无效。
  1.2015年9月15日—9月25日,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网址:http://yz.cupl.edu.cn/zsgl/tmsgl/
  2.2015年9月28日—9月29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四、申请材料
  复试报到时间(暂定10月9日),推免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我校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中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及所在学院公章;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能证明具有同等英语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及英语专业,提供相关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6.跨一级学科申请人还须提供两名教授出具的推荐信(本科专业、申请专业各一名教授)。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

  五、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
  网上申请结束后,我校对推免生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并于10月1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上支付100元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书。
  1.复试时间:暂定10月9日-12日,具体时间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具体地点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满分100分,听力、口试各占50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命题范围见我校《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专业课面试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重点是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如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和礼仪等的考核;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40分)+专业课面试成绩(40分)+外国语成绩(含听力、口试)(20分)
  注:中欧法学院复试成绩(100分)=英语听力(20分)+法律分析(50分)+面试(30分)

  (二)录取
  根据我校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于10月中旬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向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不予接受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申请条件,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七、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照各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学校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我校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
  有关奖助学金政策的详细信息请查询我校《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有关推荐免试生新生奖学金的说明
  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和翻译专业硕士生除外)。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奖学金政策待定。
  2.除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外,其他各学院新生奖学金金额均与首年学费等额。(中欧法学院新生奖学金金额由学院另行规定,详情可查询中欧法学院网站。)

  八、监督和公示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电话:************/71
  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专用监督电话(请勿咨询):************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专用监督电话(请勿咨询):************
  2.我校接收推免生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均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布。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1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71
  图文传真:************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网站地址:http://yjsy.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九、本办法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实习编辑:孙慧敏)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