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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年研究生复试方法


  9.各招生院(中心、部)要从考生利益出发,及时通知考生复试结果,尽快帮助未通过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调剂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11年4月2日至5月5日。
  10.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分配建议为:各占50%。各院(中心、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加大复试权重。
  11. 各院(中心、部)应在本单位网页或显著位置,公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排名),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院(中心、部)要及时快速的在相关网站和信息公告栏给予公示。拟采取网上公示/纸质张贴公告形式公示复试、录取结果的院(中心、部),须填写《201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情况说明》(附件4),将公示网址/地点、公示起止时间和公示项目名称于每阶段公示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2.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四、复试体检工作
  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具体安排见附件6.
  五、关于调剂复试录取
  各院系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要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实际情况加强宣传,使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和了解专业学位;要建立有效的调剂工作机制,积极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引导、帮助考生顺利进行调剂。
  1.关于调剂工作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同时本科专业为调剂相同、相近专业。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艺术学与艺术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艺术学与艺术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三个专业。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对于没有进入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或进入复试但不会被录取的考生,各招生院(中心、部)要尽快告知并帮助其调剂到其他招生院(中心、部),不得做出后期追加计划录取的承诺。
  2.有关调剂工作程序
  各招生院(中心、部)在统一组织复试前应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院(中心、部)拟调剂生名单。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考生调出单位应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调入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寄送试卷等相关材料,试卷等相关材料不得由考生携带。
各招生院(中心、部)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招生院(中心、部)应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
  3.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书面请,经招生院(中心、部)同意,主管院长签字,上报研招办。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名单也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
  六、具体时间进程
  1. 4月7日开始,通知进入复试线的考生于4月11日—18日到校参加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测试及同等学力加试,具体进程由各院(中心、部)安排。
  2. 4月11日、12日、13日、15日考生在校医院进行体检。
  3. 4月15日晚19:00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英语听力测试(具体安排见附件5,考生需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4. 4月20日前,各院(中心、部)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硕士统考生复试信息库、参加复试教师组成库、硕士生拟录取库(见附件7),同时将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情况表(见附件2)和拟录取名单打印表(见附件3)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专业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将其中复试成绩、拟录取专业、导师、录取类别、委培单位、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及成绩栏应填写完整,电子文本发送至caimin@cugb.edu.cn。其余复试材料由院(中心、部)或教研室保存备查。
  七、录取
  1.各院(中心、部)要按考生总成绩、选报学位类型等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各院(中心、部)与拟录取为自筹或委培的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方能录取。
  3.各院(中心、部)应及时在本单位公告栏和网页公布复试录取结果。对未能录取考生应尽快告知。
  4.4月20日前,各院(中心、部)需将硕士生复试信息库、参加复试教师组成信息库、拟录取库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需要注意的问题:
  1. 硕士生拟录取数据库中应包含2011年拟录取的统考生、单考生、免试生、调剂到专业学位计划录取的考生以及今年拟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考生。
  2.全部拟录取考生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将录取名单张榜公示。
  3.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录检后,6月中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11年4月 6日


  附件:复试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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