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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简介

 

  一、概述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学校未来的发展战略目标是:建成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哲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学院南路校区占地面积141962平方米;沙河校区占地面积789798平方米。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肇端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设立的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建系,2004年建院。学院坚持以“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为立院宗旨,以“财经法律”为品牌,以“复合型知识结构塑造”、“实践教学”为特色,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以“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性、国际化高素质人才”为目标,规划和推进法学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2009年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学院位居全国第19名,是国内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构成了中央财经大学的三大主体学科。
法学院关于法学学科的定位、特色和发展战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教育通识化的潮流,紧密依托我校财经、管理学科的优势、学术资源,以及和金融界、法律界的紧密联系,坚持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理论和实务相贯通,造就一批在学术界、教育界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具有国际化思维观念的教师队伍,致力于培养通法律、懂经济、国际化、复合型的高级应用性人才,以地处首都的区位优势和财经法学的品牌定位,近期将法学院建成学界和社会认可的优秀法学院,力争在不久的将来将法学院建设成学科特色及优势突出的一流法学院,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法学院第一任院长为甘功仁教授,现任院长为郭锋教授。

  二、法学院治理理念
  法学院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主要担负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功能。因此,从事学院治理的主体应当是教师和学生。学院以院长为中心的管理团队实际上提供的是一种公共服务。学院的治理本质是上自治性质,应当奉行民主与宽容的治理理念和立院精神。学院的发展战略、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等都应当由以教授为核心而组成的委员会来进行实质性决策。为了实现这种理念,就必须尊重教师的个人自由,并营造良好的学术和教学氛围。
  大学是进行专业化教育的社区,是促进知识进步、提升人文素质的场所,是培养引领未来社会发展的领袖或精英人才的基地。因此,追求真理的学术氛围是大学文化的本质特征。作为法学院而言,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思想和学术自由的环境是管理团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必须排斥意识形态和行政对学术自由的干预,不以意识形态和行政评价机制来衡量教师的学术研究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法学院的管理应当致力于营造团结和谐,绝大多数教职工心情舒畅、不断进取、对未来充满信心,福利稳步提升的人文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下,无论是学院建设,还是教师的个人治学修养,都需要“宁静致远,淡泊明志”,保持心态沉稳,潜心学术研究、教书育人,注重以人格魅力、正派作风、学术声誉为个人和学院赢得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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