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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财经大学考研复试细则


       2.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每小组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复试的相关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复试记录要保留三年。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选责任心强的、能客观公正做好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本专业课(笔试)试题的命题、专业课综合面试试题的命题、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试题的命题工作。
       4.负责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
       三、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教育部下达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要求,部分专业高于A类地区复试基本要求。由于部分专业合格生源不足,调剂生、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课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将一同参加复试。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差额复试的原则,生源较好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应为该专业招生规模的120%及以上。
       (二)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查考生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学历证书等报名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及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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