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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峡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5.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和调入单位的调剂函寄送考生自命题试卷到三峡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个人不得携带试卷。
       6.研究生院审核考生资料,以考生试卷到达为准,确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数据。
       注意:少骨生由研究生院根据教民厅文件精神统筹完成招生调剂工作,调剂系统相关操作程序由研究生院完成。
       对报考我校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学院要做好调剂相关服务工作。
       四、破格
       原则上不接受破格。生源不足的学科,考生统考科目(外语或政治)单科与国家分数线相差5分以内可申请破格参加复试。
       由考生本人向所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拟破格复试考生申报表》,并有该学科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老师推荐签名,破格理由要真实且能说明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发展潜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排序,报研招办汇总。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破格录取顺序,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破格复试名单,若无异议则上报省招办。破格考生参加第二次复试。
       需破格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报表,也可提供科研创新方面的证明材料。各学院于3月31日前将破格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上报研招办。
       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28日前向研招办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下称双少生),可享受低分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向研招办提供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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