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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南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6号)的精神,按照“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原则,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情及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突出对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录取的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应当具有良好品德、健全人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核对象

  所有报考我校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的考生。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2020年7月2日前向申请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考生身份证明:

  (1)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前置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1)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

  (2)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职称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上述证明及材料请将原件扫描为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考二级培养单位联系老师邮箱。联系方式如下:

  二级培养单位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20年7月3日前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考核方式

  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考生登录端口: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CSUBST。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考核所需的硬件设备,考核前通过谷歌浏览器登陆“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使用手机下载云考场移动客户端,安装并熟练操作,并按二级培养单位通知要求进行测试。

  1.用于面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安卓系统智能手机。

  3.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独立安静的考试面试房间。

  五、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20年7月4日-10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看相关二级培养单位网上通知。

  2.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各一百分,总分300分。

  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考核或者考核成绩不合格。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开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入学与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八、复查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复议

  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3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二级培养单位须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培养单位的处理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研究生招生办监督电话号码:*************。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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