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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0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设置研究生院的高校2006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医学专业前四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0%内(对在学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可放宽到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内),且历年大学本科课程(含实践环节)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主干课成绩在85分以上,并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75分以上。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中南大学200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6、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与学校教务处出具的CET4成绩证明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四、培养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执行湖南省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前见中南大学网上通知。

  五、申请办法:1.申请人请到中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csu.edu.cn/)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并于2005年10月15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05年10月18日前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8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网址为www.chinayz.com.cn),于11月10日至14日到你网上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5.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第四学年(医学专业第五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6.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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