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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创新实践能力突出,提出了原创性学术观点或新技术。研究生以中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中南大学为第一通讯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了学术论文。博士生公开发表了SCI、SSCI、EI、CSSCI等高水平学术论文;硕士生公开发表了CSCD、CSSCI及以上学术论文。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六)身心健康。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最有效方式通知相关研究生及导师,尽快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审。
  2.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审核,杜绝弄虚作假,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六、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9月23日前)
  研究生(七年制、八年制学生除外)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学习管理”模块“国家奖学金申请”栏目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中的“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后,打印一式两份交研究生导师签好推荐意见后,于2013年9月23日前向各二级单位递交申请,交验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原件(原件由二级单位审核)及复印件(本人签名,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博士或硕士阶段的国家奖学金时,必须用博士或硕士阶段的信息登录系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直博生如按硕士阶段申请奖学金,只能在打印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手工更改为硕士阶段;
  七年制、八年制学生直接从本通知中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并将申请材料交医学长学制办公室。
  (二)二级单位初审(9月24日—9月29日)
  各二级单位应在2013年9月24日—9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
  (三)二级单位公示(9月30日—10月10日)
  二级单位应在9月30日—10月10日期间,将本单位初审通过的推荐人名单公示5天。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于2013年10月中旬对二级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10月底对审核名单进行公示,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五)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二级单位应在2013年10月11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三办公楼306室),联系电话:88836966;电子材料发送至:spcheng@csu.edu.cn。
  1.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二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份存研究生院培养办,一份加盖公章后返回二级单位存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一份、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原件一式一份;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请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奖助学金评定”模块“国家奖学金”栏目下载打印;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原件一式一份;
  (4)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5)二级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原件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3.各二级单位必须按时上交材料,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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