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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非法学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考生。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法学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六)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如工程硕士各领域(不含项目管理)、金融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等的报考条件同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1.一般是全国“211工程”学校(研究生院、“211工程”、“985工程”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科专业全国排名名列前茅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生无名额限制。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联盟学校推荐来的学生,经复试合格我校都予以接收。“卓越联盟”高校: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湖南大学;“西部联盟”高校: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南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贵州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高水平大学联盟”高校: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南大学。
  所有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均享受学校A等奖助金(即全免学费)。对研究生院学校、“211工程”和“985工程”学校推荐来的优秀推免生,有特别的奖励政策,并在硕博连读、创新基金等其他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2.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的复试,成绩合格。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未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良及以上成绩,毕业时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4.校外推免生报名方式:请按照我校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发布的通知要求,进入研究生院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报名。
  5.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一下简称“研招网”)。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2.现场报名(摄像)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所设研究生报名考试点。重庆大学是重庆市所设报名考试点之一,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报名时报名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自审。资格审查在复试期间进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考试舞弊等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六、报名程序
  1.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
  2.网上报名步骤:①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教育部、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相关公告。②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等;③认真核对所填报考信息;④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⑤考生本人修改报名信息仅限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期间内。
  3.网上填报说明:
  ①凡报考重庆大学的硕士生在“备用信息1”栏填所报考导师的姓名。
  ②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2”填写“强军计划”、“备用信息3”填写推荐军区名称。
  ③凡属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都必须在“备用信息2”栏注明“国防生”及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入学资格,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的,不能保留资格,责任自负。
  4.现场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应届生还须带学生证)、报名费、打印的网报信息表,于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报名点现场报名。考生本人当场进行电子摄像,打印的考生报考信息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并交回报名点的收表处,否则报名不成功。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为上报教育部的信息,该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5.凡报考重庆大学艺术学院的“1304美术学”专业并选考817素描、“1305设计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重庆大学报名点报名,现场报名到重庆大学报名点,入学考试也在重庆大学所设考场进行考试。
  6.取得推荐免试生正式资格者,须凭推荐学校发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不予录取。
  7.强军计划考生同上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与推荐军区联系,索取报名校验码。网报时必须选择重庆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5001),选择其它报名点报名无效。考试科目暂选相应专业的统考考试科目,待认可强军计划报名资格后,再由我办将考试科目更正为单考考试科目(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51英语(252俄语、253日语);③610高等数学(不考数学专业的考试科目同《重庆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专业的第三科科目代码及名称);④考试科目同《重庆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专业的第四科科目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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