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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大学在职硕士考研招生简章


  (二)录取和公示
  报考我校工程硕士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我校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录取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以及第二阶段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考生可在各相应报考学院及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查看,如在公示期内考生有任何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出查分申请(具体形式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如有变化将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五、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工程硕士学制一般为3~5年,其中软件工程领域学制为2~4年;会计硕士学制为2.5~5年;法律硕士学制为3~5年;风景园林硕士学制为3~5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4年。

  六、学位授予
  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培养费用:详见附表。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表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


  附表(一)  各学院招生领域及工程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表、收费标准及招生限额
  注:2015年重庆大学工程硕士招生限额为988人,其中含“★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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