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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大学在职硕士考研招生简章

   四、资格审查与录取
  我校将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报考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第二次考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13年12月中旬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以及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工程硕士学制一般为3~5年,其中软件工程领域学制为2~4年;会计硕士学制为2.5~5年;法律硕士学制为3~5年;风景园林硕士学制为3~5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4年。
  六、学位授予
  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培养费用:校内班培养费标准详见附表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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