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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蒲清平、何强

  副组长:宋福忠、高微

  成员:吴正松、杨永川、时文歆、陈猷鹏、卢培利、李宏

  秘书:王岳川、郝梦冰

  二、招生计划

  此次复试招生计划:210人,现已拟录取推免研究生51人,目前本次计划招收159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68人,专业型研究生91人。分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市政工程、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五个专业。

  三、复试资格

  (一)资格认定

  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我院不邮寄复试通知书,也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上线考生。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二)材料提交

  请考生按照《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网址: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43.html)要求准备复试材料并发送到学院邮箱:hjystyjs@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均为“硕士+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名称(完整全称)+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材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

  四、复试规定

  (一)复试时间

  我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于2021年3月27日进行,不同考生具体复试时间随机确定,请考生提前查看相关规则。

  (二)复试费用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25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三)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我院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具体要求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附件1。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

  通过面试方式考核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面试(满分20分)和专业水平(含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面试(满分8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不少于20分钟。

  对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加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计算范畴。

  (五)成绩计算

  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标准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其中:标准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六)成绩结果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公示网址:http://huanjing.cqu.edu.cn/。预计公示时间3月31日之前,公示3个工作日。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录取顺序:以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当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时,按如下顺序分数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①初试总成绩;②数学成绩;③英语成绩;④政治成绩;⑤初试专业综合1成绩;⑥初试专业综合2成绩。

  (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①复试成绩低于60分;

  ②同等学力加试面试成绩不合格;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录取后,学院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结果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并给出复议结果,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投诉电话:************(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箱:hjyjs2019@163.com。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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