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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和“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重大校发〔2020〕68 号)等相关规定,化学化工学院成立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协调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组  长:魏子栋

  副组长:刘仁龙

  成  员:李泽全  胡宝山  董立春

  秘  书:张晓慧  刘姗

  联系方式:************

  一、原则

  1、 截至目前为止,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61名(其中学术型116名、专业型45名),少高和退役士兵等其他类型待定。已录取推免学术型研究生29名。

  2、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

  3、复试集中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方面。学院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学院无二次划线。

  二、复试安排

  1、 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复试费 150 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 25 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

  2、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6日(星期六)8:30

  3、请考生按照“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要求,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5:00前提交复试材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 流程安排

  (1)流程:复试当天,通过复试系统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教师面试小组(5 人以上),核查学生身份及面试环境,面试。

  (2)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独自在封闭空间内进行面试。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逐一单独面试,面试时间每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存档,面试小组全程可随时对考生进行身份和环境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中途有违规者,取消复试,并根据考试违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需自行在面试前准备好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

  (3)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未进行系统测试而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故障问题,由考生承担相关后果。

  (4)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5、 复试内容

  (1)含专业知识、创新精神以及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

  (2)复试当天,面试小组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本组试题,考生随机进入复试组答题,由面试小组组长当场拆封试题信封,传达试题内容给考生。已拆封复试试题不再重复使用。

  三、成绩计算、公示及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70%*初试总成绩/5+3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2、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将在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公示(http://hgxy.cqu.edu.cn),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预计公示时间为5月18日左右。

  3、录取原则:根据专业类别,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拟录取。若出现“入学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照初试中的专业课成绩(药物化学专业是1门专业课,其他专业是2门专业课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初试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4、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当地符合高考体检资质的医院(二甲以上)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邮箱:liushan1002@cqu.edu.cn),结果由学院进行认定。

  5、导师分配: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初试前所填导师不作为双向选择依据。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6、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监督申诉

  1.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投诉(联系电话: ************),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五、调剂

  待后续通知。

  六、声明

  关于任何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政策和信息发布,仅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为准,学院有权对任何其他渠道发布信息进行追责。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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