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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自动化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复试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宋永端
  副组长:柴毅
  2.复试分组:
  ①英语听说测试组由我院英语应用能力强的教师组成;
  ②专业面试组由我院在岗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③为了确保复试工作免受干扰,专家分组情况在测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二.复试细则
  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资格线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分数线。请于2015年3月16日—3月17日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mis/recruit_index2.jsp)。
  1.复试时间安排
  3月17日上午8:30~12:00到主教楼1910报到。请带齐复试所需要的资格审查材料。同时收取复试费:150元/每人,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再加收加试课程的考试费100元。
  3月17日下午14:30~16:30专业综合笔试(考试教室:报到见通知);
  3月18日上午8:30~11:30心理测试、专业外语翻译及外语口试(考试教室:报到见通知);
  3月19日上午8:30开始综合面试(分组及时间地点在3月18日通知);
  3月20日上午10:00在主教19楼公布复试成绩。
  2.复试资格审查收取材料
  ①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用);
  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载明或手机短信通知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且此类考生还需在2015年3月13日前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到研招办,否则不得参与复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复试的考生)或学籍(已入学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翻译50分),合计满分250分,原则上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①面试分数: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平均分数-[每组平均分数-(∑每组平均分数÷组数)]。
  考生面试平均分数=∑面试专家打分÷面试专家人数
  ②复试成绩=(专业笔试+外语成绩+面试成绩)÷2.5<60为不合格。
  ③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5×40%
  4.专业笔试考题分自动化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复变函数与常微分方程二组。其中自动化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含经典控制理论、嵌入式技术、电子设计自动化应用技术、运动控制、计算机控制技术);考生在报到时可以进行选择,两组考生的成绩需按照每组考生平均成绩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5.英语口语测试按学校规定执行,考生成绩按照每组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6.考生专业面试分6个面试小组进行,6组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7.复试环节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到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英语成绩按二.3.③计算)。
  9.学术型及专业学位两类考生分别独立排名。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三.录取
  1.第一步: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术型考生、专业学位考生综合排名确定全学院合格考生(比例1:1),第二步:合格考生录取或院内调剂,第三步:合格考生填报导师团队,第四步:导师团队完成与学生的双向选择。
  2.专业录取:如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部分专业报考生源不足,可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调剂录取(专业学位不得向学术型调剂)。根据考生志愿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院内调剂。
  3.导师/团队录取:导师和学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录取关系和最终录取的专业,其中:学硕按导师或团队进行录取,专硕按团队录取。
  4.每名导师录取的人数不能超过自己的招生指标限额。
  四.公示
  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其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六.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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