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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会计学学科

  
  会计学学科(120201)
   
  会计学属于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我校会计学专业是重庆市首批特色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会计学科1995年被原兵器工业部评为部级重点学科,1999年转为重庆市市级重点学科,是重庆市“十五、十一五”期间唯一的财会类重点学科,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会计学院现有教师40余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1人,博士13人, 教师队伍中有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省部级学科带头人2人;建有重庆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及重庆市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其中,“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是重庆市唯一的财会类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会计学课程群教学团队”被评为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目前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重庆市市级精品课程4门、重庆市研究生优质课程1门。2008年“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重庆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9年我校“基于差异化战略的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重庆市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一、培养目标
  1.认真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作风。
  2.以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主,掌握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和知识,掌握会计学专业的系统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了解会计学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创造性的科研、教学能力。毕业后能够胜任会计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及有关单位的财务、会计或审计的主管工作,或从事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
  3.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术;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能力,能熟练阅读专业文献资料,具备应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的初步能力。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可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学习年限一般为2.5-4年。
  三、研究方向
  
1.财务会计
  采用比较研究方法,研究中国特色财务会计的理论与实务,致力于中国会计准则的研究,探索财务会计政策,为中国的会计改革和经济发展服务。
  2.财务管理
  研究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将财务管理、经济学、金融学等相融合,注重对资本运作、财务控制制度设计等涉及的相关学科的系统及一体化研究,重点研究大中型企业及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模式、方法等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3.审计
  注重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吸收国外前沿成果,结合证券市场监管,对中国现行审计模式,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进行探索和研究。
  4.会计信息化
  研究会计信息化的基础理论、构架与方法,致力于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分析与设计、会计软件开发与系统实施。
  四、学分要求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总学分最低不少27学分(最高不超过 3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1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9学分),实践环节应完成2学分。
  2.同等学力或跨学科的硕士研究生,需要补修本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随本科课程学习并考试及格方为合格),其中同等学力补修3门,跨专业补修1-3门。补修课程不记学分。
  五、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必须完成2学分,包括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参加学术活动等。
  1.教学实践(30学时)、专业实习(折合为30学时)为二选一,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教学实践采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本科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及协助辅导本科生毕业设计等形式,由教学管理部门、相关教师或“助教”设岗单位考核;专业实习由指导教师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而定,研究生需完成专业实习报告并经导师评阅后,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2.学术活动(1学分):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至少8次,经考核合格后记1学分。
  3.文献阅读及综述、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重要环节,在中期考核中进行检查,但不单独给学分。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前需完成本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中、外文情报资料的检索及收集整理工作,阅读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和专著40篇(部)以上,完成5000字以上的读书报告或文献综述。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并经过论证,原则上应在本学院专门  安排的会议上提出报告,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生完成文献阅读及综述、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评阅合格后,方可开题。
  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
  (一)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三部分。中期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工作。
  (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已有知识,训练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在正式开题报告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应至少用1年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
  1.发表学术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要求必须公开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具体要求见《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规定》(重理工学〔2009〕64号)。
  2.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应按照《重庆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重理工学〔2009〕65号)执行。
  (三)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申请、评阅、答辩与学位授予按《重庆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重理工学〔2009〕60号)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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