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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05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045名(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各硕士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有工作实践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①报考者应大专毕业满两年(到硕士生录取当年的9月1日);

  ②有进修过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学术论文;③必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经我校审核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④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单独命题考试的在职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手续

  1、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直接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查询以及修改报考信息)。我校报名资格的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同等学力除外)。

  2、2004年11月10日-14日(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考生持本人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凭报名号到各报考点交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

  五、考试考试时间:2005年1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六、录取

  1、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初试单科分数线和总分线以及学校招生计划情况,确定初试合格名单,寄发复试通知书。

  2、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3、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政治审查、体检和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七、其它

  1、2005年全国硕士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详细阅读有关报考信息和要求,按照教育部网报的有关规定和招生简章的要求填报。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准考考生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一切函、电务必注明准考证编号。

  3、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带★的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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