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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具有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具有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生,按我校《关于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08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160名左右(含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生)。目录中的各学院的招生规模(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及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我校2008年继续招收少量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详见长大学位字[2001]146号文件《长安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和长大党[2005]36号文件附件九《长安大学关于深化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的考生请查阅《长安大学200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名称前带"★"的为学校自主设置学科。每个自主设置学科每年的招生人数最多2人。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日期: 2007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
  考试日期: 2007年11月24日、25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考试地点:长安大学。

  五、报名手续

  1、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届硕士生持本人学生证报名。报名时须注明所报考学科专业、指导教师、考试科目及报考类别。外地考生可函报,函报考生在来校考试时审验学位证原件并交纳报名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来校报名,并填写有关同等学力报考材料。《报考登记表》请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2、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材料中的各项内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下列材料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填写好的《长安大学200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审验原件并补交);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包括肝功化验);
  (6)同等学力考生按要求提供其它材料。
  3、对报考人员送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的笔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不含听力);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见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质、外国语语言表达能力(含听力)、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和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等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八、定向培养及委托培养博士生

  报考类别中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属于在职培养,考生被录取后档案和人事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定向培养只限于长安大学职工报考。外单位人员报考在职培养的只能报考委托培养。
  报考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要签定相应的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的要求向学校交纳培养费。

  九、培养费

  定向培养费总计30000元,委托培养费总计36000元,自筹经费培养费总计30000元。

  九、其它

  1、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带"☆"为国家重点学科。
  1、我校博士学制为3-4年。
  2、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到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部分招生学院未提供参考书,具体事宜请咨询有关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后的参考书仅供参考。


  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路学院                  雷显峰        ************
  汽车学院                  孟庆鹏        ************
  工程机械学院              刘  伟        ************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杨晓莉        ************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张旭昕        ************
  信息工程学院              田  萍        ************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张惠霞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郭艳杰        ************
  建筑工程学院              李新中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马明芳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郭万江        ************


  长安大学研究生部主页:http: //202.117.64.78
  长安大学研招办电子信箱:yzban@chd.edu.cn
  电    话:(029)82334323
  传    真:(029)85259046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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