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陕西研招网 > 长安大学 > 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2007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依托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现有教职工140余人,在校生1800余人。学院设有公共管理系、法学系、政教系、广告学系、中文系、新闻传播系、艺术系等7个专业教学机构;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8个本科专业;有行政管理、科学技术哲学、产业经济学、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7个硕士点和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文件精神,长安大学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及录取按以下规定进行。

    1.考试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

    2.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7月10日至25日,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27日至31日,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及交报考费。拟在陕西省参加联考的考生请在xwb.shaanxi.gov.cn网站报名,拟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请7月初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查询报名网址,请考生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陕西省参加联考的考生凭网上报名号码请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到长安大学学位办公室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3.资格审查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请在长安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其中,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 ,在审查表上签署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在陕

    西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长安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在异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必要时学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资格进行认证,由此出现的责任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负。

    4.入学考试

    第一阶段考试科目: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

    逻辑)3门,须参加全国联考。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联考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7日、28日。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政治理论、综合素质面试2门,由我校单独组织进行。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5.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6.培养与管理

    培养以在职方式进行,学习年限二至四年,但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课程学习总学分为42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分修满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硕士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培养费为3万元人民币。

    7.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长安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长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8.其它事项

    公共管理硕士(MPA)属于专业学位教育,毕业后只获得MPA学位证书,没有MPA毕业证书。  请考生于2007年12月下旬关注长安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网站获取第二阶段考试信息。

    电话:************,82334304

    邮箱:xwb@chd.edu.cn,rwgggl@chd.edu.cn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