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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安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未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录取。申请人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14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2.如在2014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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