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北京研招网 >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考研复试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87103)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87103 )

2007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4 号)以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07 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为维护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招生工作重心转移到更加注重提高质量上来,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工作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的组织,并进行监督管理。

组长:王凯军 总工程师

成员:田 刚 院长 秦永生 副院长

李静萍 副院长兼人事部主任 刘金福 纪检书记

田 波 研招办负责人

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具体的面试与考核工作,根据笔试、面试以及英语口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测评,由复试专家组最终做出评定。

组长:王凯军 总工程师(研究员)

成员:田 刚 院长(研究员) 秦永生 副院长(研究员)

李静萍 副院长兼人事部主任 贾立敏 研究员

李 钢 研究员

三、 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根据《 200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我院制定复试最低分数线(参见下表),并且按照我院招生规模,对考生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复试。

分类

最低分数线

总分

290

政治

41

英语

41

数学二

62

专业课

62

四、 复试工作程序:

1. 复试时间: 2007 年 4 月 25 日

2. 复试地点: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312 会议室

3. 复试考生人数: 4 人

4. 复试考核方式:复试工作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5. 复试考核程序:

4 月 25 日 上午 9 : 00—9 : 30 英语听力测试

9 : 30—11 : 30 专业课笔试

4 月2 5 日 下午 14 : 00—16 : 30 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测试

6 .复试考核的组织方式:

英语听力考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30 分钟。

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闭卷。

专业面试为复试专家组组织,采用面谈的方式,每名考生 20~30 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实践经验等。

英语口语由考生自我介绍、英语对话两部分组成。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考生档案审查、面试评审两部分组成,其中面试评审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

7 .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关于照顾专业及少数民族政策的有关规定,我院对考生无加分政策。

8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 ,两者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

9 .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英语口语、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每项单项考核满分为 100 分,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英语口语 20% 、英语听力 20% 、专业课笔试 30% 、专业面试 30% 。

五、 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

1. 公布时间: 2007 年 4 月 14 日起。

2. 公布方式: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网站 [ http://www.cee.com.cn ] 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 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

参加复试的教师的遴选工作及复试培训工作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加复试的教师应具有研究员职称、及研究生导师资格,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及指导研究生的经验。在复试开始前,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统一的培训,明确复试工作原则,组织纪律、考核办法及成绩评定标准。

七、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我院对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查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准予参加复试。

八、 复试名单、结果是否公示:否

九、 拟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初复试总成绩,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需要,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十、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我院复试工作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全部复试工作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研究生复试结束后,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具体复议工作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三日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