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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考研复试录取细则


  (四)排队办法
  1、对复试、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考生进行分类排队,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满分为220分,总分为720分。
  3、以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本校初试合格考生、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为组分别按总成绩排队。
  (五)2014年度下半年学业奖学金等级的确定
  1、2014年度下半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相加后排序确定。
  2、调剂考生不参加2014年度下半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2015年度可按照学院有关文件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3、学业奖学金按照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分析化学、法医学、法律硕士、警务硕士7个大专业分配指标。
  4、具体的成绩排序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80%+复试成绩×20%。
  (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的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从原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的合格考生中调剂。我院将对符合该条件的考生以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0%的差额标准予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后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本办法解释权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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