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湖北研招网 > 华中师范大学 > 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8 年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5 年 7 月 31 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 20%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参见前面第一页相关内容。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 4 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为复试科目,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于 2008 年 12 月 10 日左右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http://gs.ccnu.edu.cn 查看);其余 3 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005 年版);《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年版)。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

2008 年计划招生 90 人,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五、学制、学习方式、学位及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 MPA )实行弹性学制( 2-4 年),一般为 2 年。学习视情况分别采取在职攻读(不脱产)、脱产攻读、定期集中的方式进行。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学费 30000 元(不包括教材费和住宿费)。

六、招生院系及联系方式

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 ************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