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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两步:
  1、考生本人资格自审。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时,将自动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并将现场报名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打印的照片处加盖公章。
  2、学校集中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全部在复试时进行(报名时暂不审查),具体安排请于2010年12月30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看。考生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
  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试工作
  1、全国联考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10月31日、11月1日。考试地点由有关省(市、区)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科目见后附的各类招生简章。
  2、复试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具体安排请于2010年12月30日左右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
  二、招生学科领域
  教育管理(代码:420101)、心理健康教育(代码:420116)、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代码:420115)、现代教育技术(代码:420114)、科学与技术教育(代码:420117)等17个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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