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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华中师范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2009年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的专业原则上将以经济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为主。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科研潜力,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必须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推免生经我校录取占我校各院系招生指标;
  3.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学校和“985”学校的学生优先考虑),本科学习成绩优异,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4.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可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3.本科正式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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