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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0年硕士复试方案

 外国语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张维友、骆军、廖美珍、李俄宪、刘永红、陈佑林
  2、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刘东、李向阳
  3、受理考生申诉人员:刘东              受诉电话:************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1. 凡总分及单科分达到国家线且两门专业课成绩之和不低于200分的考生(含免试推荐生、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 复试科目为笔试、听力和口试,各100分,复试总成绩以300分计算。
  3. 初试成绩只计算两门专业课的成绩,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名次进行录取。
  4. 复试考生请于4月7日—11日任何一天下午抽时间到校医院体检、4月10日上午来外语学院报到,上交材料及复试费100元。地点为三号教学楼(北楼)二楼222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5.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事项地点
4月7-11日下午14:00始体检校医院
4月10日上午8:30始报到三号教学楼二楼222室
4月10日下午14: 00 - 14:30听力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含专业学位)
3300、3301、35033501、3502、3503
15:00 - 17:00笔试32183319
4月11日全天8:30始 (8:10在3408集中)口试406室302室
(候考:3408)(候考:3319)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翻译硕士)
  1、 凡总分及单科分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 复试科目为笔试、听力(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免试)和口试,各100分,复试总成绩以300分计算。
  3、 4、5 同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三、笔试内容:
  1.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100分)
  文学70%,语言学15%,翻译学15%。
  2. 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100分)
  语言学35%,应用语言学和教学法35%,翻译学30%。

  四、特别说明:
  由于达到外国语学院分数线的考生较多,且我院采取的是差额复试,为不影响考生调剂,请初试专业成绩排名较后、自愿调剂到其它院校、或本校“文学院及语言研究所专业学位”的考生,尽快办理调剂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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