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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10年硕士复试方案

管理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项目专业代码及名称政治、外语专业课总分
最低分数要求 120401 行政管理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04 社会保障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120202 企业管理
4669330
490100 公共管理硕士 4794165

  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推免生均可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单考生需参加复试,但不占本院录取计划。
  可以参加复试的名单以学校研究生处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立荣
  副组长:邓 虹
  三、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 长:邓 虹
  成 员:陈雪玲
  四、受理考生申诉人员:
   陈雪玲;受诉电话:027-67868188
  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招生计划
  “行政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80人。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8人。
  “社会保障”专业招生计划数:8人。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3人。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3人。
  “企业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8人。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数:20--30人。
  (三)复试的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
  复试的内容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复试的方式为: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另外加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
  复试的科目,见《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专业笔试科目的评分(40分)标准由主考老师掌握。
  注: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只参加综合面试及外语听说测试,不进行专业笔试。
  综合面试成绩(40分)的评定标准如下:
评分项目一级分值二级分值三级分值四级分值五级分值六级及以下分值
紧扣问题;观点正确;内容全面(18分)16.51513.51110.5 
反应敏捷;思路清晰;逻辑性强(8分)7.576.565.5 
口齿伶俐;表达流畅(8分)7.576.565.5 
总体印象(6分)5.554.543.5 

  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分)的评定项目及分数分布如下:
  (1)自我介绍,满分5分。
  (2)抽签回答问题,满分8分。
  (3)自由回答问题,满分7分。
  (四)复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3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2.复试成绩的评定,可由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也可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3.复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
  4.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注: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80%)+外语听说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录取及公费生(名额待定)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名。
  6.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准确客观”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把好复试质量关。
  7.复试中的命题者,必须严守保密纪律,违者将严肃处理。
  六、复试安排及要求

日期时间考生类别复试方式及科目地 点
4月 9日下午 2:00 至 5:00所有考生体检华师校医院
4 月 10 日上午 8﹕30 至 11﹕30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网络学院应届考生)及跨专业考生(即非报考专业考生)“行政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政治学基础》和《管理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组织行为学》和《教育学》;“社会保障”专业考生闭卷加试《社会保障概论》和《劳动经济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卫生经济学》和《卫生政策》;“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土地管理概论》和《公共经济学》;“企业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劳动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管院 101、 102 教室
下午 1﹕30 至 3﹕30统考生、 推免生、单考生“行政管理”专业考生闭卷笔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闭卷笔试《教育经济学》;“社会保障”专业考生闭卷笔试《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发展研究》;“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闭卷考试《卫生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生闭卷考试《土地管理专业综合》;“企业管理”专业考生闭卷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管院 101、 102 教室
晚上6﹕00 至11﹕30统考生外语听说测试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4 月 11 日上午8:00 至 12:008:00—9:00本校应届考生、推免生、单考生 9:00后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外语听说测试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下午2:00 至 5:30“行政管理”专业所有考生综合面试管院 北二楼会议室
“社会保障”专业所有考生/“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所有考生管院 一楼 会议室
晚上6:00至 11:30“行政管理”专业所有考生及“公共管理硕士”考生综合面试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所有考生、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所有考生、“企业管理”专业所有考生管院 一楼 会议室、管院238教室

  特别说明:
  (1)凡参加复试的学生,都必须于4月9日上午8:30--11:30之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个人签名的“个人陈述”原件等,到管理学院报到,接受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复试费用。统考生及推免生  交复试费150元;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交复试费200元。
  (2)凡参加复试的学生,复试时都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进入复试场所。

  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
  管理学院陈老师, ************(办)    ************(小灵通)

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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