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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史学理论及史学史

  史学理论及史学史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060101授予历史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本专业1995年开始招生,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史学史和史学理论研究为基础、以史学理论、史学思想史、历史人物研究理论、史学评论等为特色的发展格局,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本专业拥有梯队完整的师资队伍,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其中邓鸿光教授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本专业教师承担过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专著和论文一百多部(篇)。本专业已培养硕士十余人,大都任职高校,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为高等院校和各级科研机构培养教学、科研人才,同时也为各级政府机关培养具有丰富历史知识、研究能力和品学兼优的各方面人才。

  具体要求是: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要求上进,具有很强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品行良好,立志为国家、社会甚至以及人类发展作贡献;

  2、具有牢固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基本了解国内外对于本专业研究的历史、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并掌握一门外国语,同时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好的科研潜力,并能够独立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此外,应不乏其它方面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三、研究方向
  1、史学理论:史学理论方向是本专业最早开始招收硕士生的研究方向,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和丰富的培养经验,在历史人物研究理论、史学评论等方面有着独到的研究,在国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其他领域如历史教育学研究等也正在成为新的学术增长点。

  2、中国史学史:中国史学史方向是本专业的基础方向,具有良好的资料积累和师资储备,培养体系也比较成熟。目前,本方向在史体和历史编纂研究、史学思想研究等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特点,相关导师在国内史学界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本方向在坚持凸显特色的基础上获得长足发展。

  3、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史: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史方向是一个新兴而又有很大学术潜力的方向,是本专业在深度和广度上的一个拓展。相对于国内其他院校,本方向在研究水平、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师资配备等诸多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与发展潜力,本方向努力在马克思主义史家研究、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想研究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2—3年(视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而定)。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学分要求36—38学分(其中包括外语、政治理论、实习等课程)。
  
  六、实践环节
  这是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完成的学习环节,计2学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实践,即协助导师做本科教学的助教工作,或独立讲授专业课程,以独立讲授为主,一般安排在第4—5学期。

  备课、讲授与辅导皆应独立完成,工作量为17学时,学生要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已有三年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生,可以免修教学实践。

  二是学术活动,研究生在读期间,可根据需要进行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一般包括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访问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专题学术会议等,不少于8次,其中1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每次要有千字以上的学习报告(由导师和导师组规定具体要求),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

  时间一般安排在第3—5学期,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导师和导师组进行考核,确定合格或不合格。两表于学位论文答辩前上交院系和研究生处,不合格者不能参见答辩。

  七、科研及学位论文要求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完成4篇课程论文,2篇学年论文。三年毕业的硕士生不作发表论文的硬性规定,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有署名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至迟应在第4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指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3.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1)理论指导。学位论文必须要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客观地考察、分析问题。同时,可吸收相关学科好的理论和方法,加强对问题的研究。

  (2)选题恰当。学位论文的题目既应具有可行性,又必须有探索的价值,同时具有一定程度的难度,需要下工夫才能完成。

  (3)内容创新。学位论文应通过自己研究,进行新的发掘,提出新见解、新观点;切忌重复前人的研究工作和已有的成果,更忌抄袭行为。

  (4)内容详实。学位论文一方面要占有详实、系统的相关材料,另一方面必须具有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做到寓论于史,史论结合。

  (5)结构完整,逻辑严谨,格式规范,语言流畅。
  总之,学位论文应该充分体现作者已经具备了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

  八、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按照指导小组集体培养、各方向具体指导的方式进行。毕业论文的设计、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研究生选修跨学科、专业的课程。专业课程要求主讲教师严格认真,实行规范教学,并采取多种有效的教学形式。同时,要求研究生阅读一定量的原始材料和学术论著。每一位研究生都应该多读、多想、多说、多问、多写。师生教学相长。

  九、其它
  1.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补修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至少3门,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不计学分。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出相应的读书笔记,由指导老师进行指导与评定。

  3.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4.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3个月内,制定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之后,报院和研究生处备案。

  5.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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