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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导师介绍:孙大雄


  孙大雄 职称: 教授 所属院系: 法律系
  教师简介
  个人简介
  男,1963年7月生,湖北天门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武汉市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本科和硕士,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博士,2007年被聘为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是宪法学,主要讲授本科生中国宪法学、外国宪法学课程,硕士研究生中国宪法学专题研究、比较宪法专题研究和西方宪法思想史专题研究。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多项,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期货犯罪的罪名体系研究,教育部项目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研究,湖北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素质教育与宪法行政法教学改革研究;参与国际合作法律诊所项目中律原——华中师大农民与农村问题,中律原——华中师大农民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中律原——华中师大农民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先后在《法学》、《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云南大学学报》、《社会主义研究》、《探索与争鸣》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房屋优先购买权冲突的处理,刑事古典学派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历史贡献,论生命权的宪法保障,论苏联宪法对我国五四宪法的影响,论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承担主体——以“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为例,试论英国贵族院的发展命运及其启示——反观白芝浩的观察视角,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劳动权及其保障——我国二元化劳动立法模式之检讨,从PNTR案看利益集团对美国对华政策的影响,利益集团在美国政治中的作用,吸收民工加入工会: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论信访权的权利属性等论文30余篇。部分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主要学术著作有《宪政体制下的第三种分权——利益集团对美国政府决策的影响》,《期货犯罪研究》,《大学法律基础》,《法学概论》。
  《宪政体制下的第三种分权——利益集团对美国政府决策的影响》一书,获2007年5月武汉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优秀奖。
  代表性观点主要有,生命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在我国宪法中有明示性规定;信访权是我国宪法保障的公民监督权和救济权;利益集团政治是美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和当代美国政治的一个显著特征,利益集团参与政治决策过程的作法给其他国家在解决利益冲突、协调利益矛盾方面以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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