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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2013年单独考试硕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3年单独考试硕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满足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配合中国科学院管理队伍的优化调整,经教育部同意,我校2013年继续进行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中国科学院系统内的在职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包括项目聘用人员。实行在职不脱产非全日制学习,为原单位定向培养。

  二、招生专业
  2013年我校在2个专业招收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专业为民商法学,学科代码为030105;行政管理专业,学科代码为120401。

  三、报考条件
  考生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方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学士学位且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满4年;或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2年;
  3.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为本单位定向培养;
  6.有两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属于招生对象范围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属于招生对象范围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和支付报名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查询网址: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在网报中,报名点必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大学”,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选择“定向”。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请务必认真阅读招生单位及报名点的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准考、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2012年11月10-14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携带下列材料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青年公寓6号楼三层多功能厅进行材料审核、现场确认和电子照相。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报考费不退。
  1.自行打印的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原单位培养的介绍信(加盖公章)
  5.2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各一封(信封正面注明考生姓名,信封口密封且专家签字)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为A4纸张规格,现场确认时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交中国科学院大学招办审核。凡材料不齐者或不合格者,一律不予现场确认。

  五、初试
  1. 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为四门:
  030105 民商法学专业(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41单独考试英语、③730单独考试法学综合、④893单独考试知识产权法。
  120401 行政管理专业: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41单独考试英语、③729单独考试公共政策学、④891单独考试行政管理学。
  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全部为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相同,考试地点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确定。
  3.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六、复试
  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差额考试。复试包括对考生的有效证件和报考材料以及报考资格的再次审查、业务素质(含英语口语、听力)复试、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复试将安排在2013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方式在通知复试时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时将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七、体格检查
  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考生被录取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再进行就业派遣。

  九、学习年限
  单独考试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

  十、学习方式
  在职不脱产非全日制学习,集中授课时间为晚上或周末。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学习费用
  单独考试在职硕士生整个学习期间学习费用为3万元。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它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
  网  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E-mail:ao@g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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