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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我院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以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培养高级专业人才,为企业科技进步培养科研新生力量为指导思想。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一、我院招研复试工作在院招研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安排。招研领导小组由崔恺总建筑师负责,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复试导师组成员由招研领导小组指定5-6位具备丰富招研复试经验的导师组成,院研究生办公室在组织复试前对复试组成员进行院招生复试的指导思想、原则,复试的要求、科目、内容、成绩评定标准的培训。

  三、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入选原则及招考人数比例

  (一)初试成绩达到下列分数:总分300分以上;统考科目在教育部划定复试分数线以上;业务科目90分以上,其中作图科目100分以上,为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

  (二)对申请调剂的考生由复试导师组,进行本科毕业学校、学习成绩、专业基本素质、报考第一志愿院校等方面的综合初审,通过初审者可参加复试。

  (三)院研究生办公室在复试前,负责审查入选复试考生的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录考生人数与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比例一般为1:1.5-2。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时间

  1、建筑设计考试:统一题目笔试作图,4月5日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复试导师组对考生逐一面试,4月5日进行;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导师组指定一名导师,在专业综合面试中进行;

  4、复试开始前对考生进行职业素质测评;

  5、复试开始3个工作日前,电话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

  (二)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定,由研究生办公室制定统一的分项评判标准,在复试全部结束后,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结果。

  (三)复试各科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权重如下:

  1、建筑设计笔试50%;

  2、专业综合面试4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四)对拟录取考生学校发函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复试合格标准及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1、达到复试总成绩75分以上的为复试合格,并由复试成绩最高分向下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初试、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配如下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

  六、信息公布

  (一)方式

  1、我院网站http://www.cadri.cn/cn/job/joblist1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院校信息/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发布/

  (二)时间、内容

  1、复试开始日3个工作日前公布复试名单。

  2、复试全部结束日的第2个工作日公布复试结果。

  3、复试全部结束日的5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名单。

  七、招研工作监督、复议、咨询电话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纪检部门监督复议电话***********;

  招生复试咨询电话***********;

  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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