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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航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航空工程专业领域工程硕士生简章(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四、报名及考试
  1、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陆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3、入学考试及要求
  所有考生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即初试),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上午8:30-11:30;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或日语。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考生的“GCT”成绩为当年一次有效。
  4、资格审查
  我院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在复试时(2014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满足报考条件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及复试费100元。
  以上材料由我学院初审后再集中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5、复试、录取与入学
  (1)“GCT”成绩符合我校报考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可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综合测试(即复试)。复试时间定在2014年12月,具体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材料力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时间2小时,参考教材不限;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2)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初试+复试)及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学院的授课通知报到,2015年春季入学。
  (3)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考生注意不要选错专业领域。
  五、学习年限和培养方式
  1、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2-4年。
  2、本领域工程硕士的课程体系包括:政治理论课程、英语课程、高等工程数学、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前沿技术讲座、经济与管理类基础课程等。
  3、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必修课学分18-20学分,总学分30-32学分。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课程教学采取面授方式在学校(北航)、企业或指定地点集中授课,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者500学时。
  4、允许并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从入学起就开始从事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工作,优秀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答辩,但总年限不得低于2年,其中学位论文阶段(从完成开题报告开始)不得少于10个月。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的课题项目,可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
  2、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
  3、预先研究专题;
  4、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学位论文的指导采取双导师制,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合作单位内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达到工程硕士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培养费用
  1、每位工程硕士四年学费共计3.0万元。可分两次缴费。一般在学生入学前先交1.5万,余额部分第二年全部交清。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规定的学分按自动退学处理,不予退还所缴学费。
  2、学习期间的待遇等由考生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82339120
  网址: http://www.ase.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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