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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航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航空工程专业领域工程硕士招生简章(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四、主要课程体系
  航空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需要研修的主要课程有:政治理论课、外语课、工程数学、数理方程、空气动力学、弹性力学、传热学、燃烧学、飞行器设计原理、飞行动力学和飞行控制、可靠性理论、转子动力学、断裂力学、飞行器结构可靠性、飞行器制造工艺、发动机内外流理论与计算、喷气发动机原理、现代检测技术、管理学概论等。
  五、报名及考试
  1、招生方向:本学院招生专业领域为“航空工程”;本领域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仅限于在北京校内上课。
  本年度招收研究生主要为下列两个方向:
  (1)航空发动机总体与部件设计;
  (2)航空发动机结构完整性与可靠性。
  2、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入学考试: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即初试),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考生的“GCT”成绩当年一次有效。
  4、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
  5、复试: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学生, 我院于12月上旬通知考生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综合测试(即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如下四选一: (1)材料力学;(2)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3)燃气轮机原理;(4)发动机结构与强度。
  6、录取要求:录取方式为以上两阶段分数总和(GCT考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学费及学制等其他要求
  1、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 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2、如当年同一企业录取学生不足20名(含),需与其他企业录取学生合并班级。
  3、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行政关系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2~4年。
  4、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课程教学采取面授方式在学校、企业或指定地点集中授课。具体教学形式根据工程硕士生的来源和数量等情况有计划地组织。
  5、为保证培养质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6、全部培养费:3万元,可分两次支付,一般在学生入学前先交二分之一,余额部分第二年全部交清。
  7、学习期间的待遇等由考生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七、学院联系方式
  拟报考我院工程硕士者,务必在报考前联系我院,确认在该地区有办学计划再报名。联系电话:82317436。电子邮箱:zhangdan@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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