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北京研招网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招生简章

201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请考生注意:如拟报考我校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务必在报考前,先与报考专业领域所属的招生学院联系,确认在该地区有办学计划后再报名。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如未按要求报名而导致的误报、错报,后果及损失由考生自负。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简章请参见:http://yzb.buaa.edu.cn/home/newdetail/post/196/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生源构成
  2015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包括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航空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项目管理、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车辆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航天工程十四个专业领域(不含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生源结构有以下几种:1、已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签定单独组班委托培养协议的企业考生生源;2、未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签订单独组班委托培养协议,符合国务院学位办及报考学院报考条件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3、符合国务院学位办及报考学院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
  请考生认真阅读所报考学院相应专业领域的招生简章,查看相应的报考要求!
  二、招生限额
  2015年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不含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是694人,其中项目管理(085239)专业领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50人。
  三、报名及考试
  1、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各招生学院相应专业领域的报考要求请参见所报考招生学院招生简章):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3)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报考程序
  凡是同时满足国务院学位办、我校及报考学院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23号报考之前,仔细阅读“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所发布的相关文件以及北航研招办(yzb.buaa.edu.cn)的公告、通知。不按公告信息等文件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复试)时有些院要求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3、入学考试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即初试),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