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流程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流程
一、总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2、坚持科学选拔
3、坚持公平公正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5、坚持客观评价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一志愿复试资格分数线
考 试方 式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总分 |
单科(成绩=100分) |
单科(成绩>100分) |
备注 |
全国 |
光学工程080300 |
310 |
40 |
60 |
学术型 |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00 |
310 |
40 |
60 |
||
仪器仪表工程085203 |
290 |
40 |
60 |
专业学位 |
|
光学工程085202 |
290 |
40 |
60 |
||
强军 |
|
290 |
40 |
60 |
|
※说明:
第一志愿报考我学院上述专业,满足相应专业分数线的全国统考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可来我学院参加复试。
三、拟录取人数
专业代码及名称 |
专业类型 |
拟招生录取名额 |
备注 |
080300光学工程 |
学术型 |
11 |
|
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48 |
名额包括1名强军计划专项 |
085202 光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20 |
|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 |
专业学位 |
89 |
名额包括44名研究院专项, |
※备注:拟招生录取名额可能会根据复试情况及上级下达的名额情况略有调整。
四、组织机构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2018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考生、强军计划考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徐立军
副组长:刘刚、魏振忠
成员:赵建辉、孙军华、全伟、徐小斌、李娜、李慧鹏
秘书:林艳芝
五、复试规定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2、考生按以下8个专业为单位分别进行复试:
(1)"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方向"、(2)"仪器科学与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方向"、(3)"仪器科学与技术----光电探测技术及仪器方向"、(4)"光学工程(学术型)"、(5)"仪器仪表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方向"、(6)"仪器仪表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方向"、(7)"仪器仪表工程----光电探测技术及仪器方向"、(8)"光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3、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方式为综合面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4、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知识能力(满分300分):
(1)专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综合知识;
(2)逻辑分析能力;
(3)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4)外语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
5、参加我学院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6、复试考生需进行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北京地区考生按北航校医院安排在2018年3月11日、17日、18日进行体检,京外考生体检在3月25日进行。体检表由考生本人自取,在资格审查现场提交。
7、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专业、单位按总成绩进行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8、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9、复试程序
1)复试小组会议,情况通报。
2)考生复试
(1)考生自我介绍
包括个人情况简介(包括姓名、本科院校及专业、学习经历、对科研工作的认识、攻读研究生的目的等);
(2)复试小组成员提问;
(3)复试小组成员打分;
(4)综合排序(拟录取顺序)。
六、录取调剂原则
1、一志愿优先录取
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满足相应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必须首先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结果公布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进行调剂。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学术型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仪器仪表工程"、"光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仪器仪表工程"、"光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在复试记录表上填报调剂学科,并在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结果公布后,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申请调剂后,再按相关专业要求参加调剂复试。
2、我院不接收一志愿未报考我学院的考生调剂。
七、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的相关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时,须现场交纳复试费100元。
八、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3月26日至3月27日两天。
2、复试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8:00-9:30,地点-新主楼B707。
3、复试开始时间:3月26日9:30开始,具体复试分组及复试地点在资格审查时公布。
九、拟录取后续工作
1、复试结果于3月27日后在新主楼B座8层公告栏公布。复试结果公布后拟被录取考生须到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新主楼B830)签字确认。
2、拟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请点击相应类型进行下载),未按时提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3、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具体通知见学院网站公布信息。
十、其它
1、在2017年9月被我学院拟录取的2018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其导师分配在本次全国统考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复试录取结束后,一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拟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应届统考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情况下,取消其被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此项规定未提及部分按照《北航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执行。
咨询投诉电话:************联系人:林艳芝
Email:yanzhilin@buaa.edu.cn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二O一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1、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页网上下载,无需盖章);
2、本人自述(如果有);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
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特别提醒:要求成绩表必须包括大四上学期共七个学期的成绩,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6、复试考生需提交政审表,无政审表及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试。
7、其它
1)考生获得的校级及以上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2)国家英语四级及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如果有)。
8、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欲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10、提交由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检表,无体检表及体检不合格者者不能参加复试。
※特别提示:
凡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或拟被录取资格。无论录取与否,考生复试时所提交资料均不退回。
※装订顺序:
所有提交的材料均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1-6、7-9、两部分分别装订,(证书、证件原件自留备查,提交复印件),体检表单独提交。
附件2:2018年政审表201803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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