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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信息

  一、复试流程

  通知复试考生→考生拟报复试科目→交复试费→复试要求宣讲→复试→确定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通过复试学生名单→通过复试学生资格资料审查→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拟录取

  二、复试具体内容: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位类别

总分

外国语

政治

业务课1

业务课2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硕士

340分

50分

50分

75分

75分

085204

材料工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325分

50分

50分

75分

75分


  注:未通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分数线者不具有复试资格

  2.复试科目

  按拟报的复试专业方向,选择相应的复试科目,复试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三个专业方向分别为:①金属、②陶瓷、③高分子及复合材料。

  特别注意:参加复试的同学,考哪门专业课,就去哪个专业方向面试,并在该方向择优录取。

  请务必在3月18日晚17:00之前将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代码、初试分数、拟报的专业方向和相应的笔试科目发e-mail至whn1227@buaa.edu.cn(建议优先选择)或打电话(010)82338291告知。

  3.交复试费,时间为3月23日上午9:00,地点:主M401

  4.宣讲复试要求

  组织所有报考我院具有复试资格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开会,宣讲复试要求,复试包括笔试、面试。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方可参加复试:

  (1)交纳复试费100元;

  (2)体检报告,请根据北航研究生院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院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8)现役军人、国防生、委培生、定向生等需和我校签署相关协议的考生请书面向院系说明。

  5.笔试

  按照考生拟报的复试专业方向,笔试相应科目,满分150分。

  6.面试

  按照考生拟报的复试专业方向组织面试小组,面试满分15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主要考核以下几方面:

  (1)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

  (2)专业外语及外语口语表达能力;

  (3)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

  (4)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

  (5)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7.分别确定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通过复试学生名单

  确定通过复试学生名单,名单确定原则:统考分数+复试分数的总成绩,其中统考满分500分,复试满分300分(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50分),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余考生按拟报复试专业方向,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通过复试学生名单。

  8.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

  双向选择制,导师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可以选择导师。

  9.拟录取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10.拟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2016年,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关于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我院拟招收学历硕士研究名额分配如下:

  学术型硕士全国统考:(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55名

  学术型硕士强军计划:(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1名

  专业学位硕士全国统考:(085204)材料工程67名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3月23日上午09:30笔试地点:主M401

  3月23日下午14:00面试地点:到校后另行通知

  3月25日上午09:00公布通过复试学生名单地点:主M102

  考生听取通知,复试合格学生领政审单、志愿表、

  协议书。

  3月25日下午14:304号楼201考生提交志愿表、协议书。

  四、注意事项:

  1.复试前必须上报笔试科目;复试笔试前完成交复试费手续;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笔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学院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蒋成保,副组长:邓元

  成员:周春根、刁鹏、张佐光

  秘书:汪赫男

  4.本学院不接收校外及外专业调剂学生。

  5.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推免生的政审表等材料后续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请注意查收。

  6.考生如果对上述事项不清楚,请打电话(010)82338291问询或发邮件至whn1227@buaa.edu.cn问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2016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
 

专业方向

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

考试内容

参考书目

出版社

作者

金属

5012

金属学原理

金属学

《金属学原理》或

航空工业出版社

谢希文

《金属学原理》或

上海科技出版社

卢光熙等

《材料科学基础》

上海交大出版社

胡赓祥等

陶瓷

5013

特种陶瓷学

硅酸盐物理化学占50%

《无机材料科学基础》(重排本)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陆培文

特种陶瓷工艺学占50%

《特种陶瓷工艺学》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李世普

高分子及复合材料

5014

高分子物理与高分子化学

高分子物理占50%

《高分子物理》

北航出版社

 过梅丽、赵得禄

高分子化学占50%

《高分子化学》

化工出版社

潘祖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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