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北京研招网 > 北京师范大学 > 专业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世界经济


  (一级学科: 理论经济学 )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1.硕士生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经济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世界经济专业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和一定的现代经济分析方法与计算机技术的专门人才。毕业后能从事世界经济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或实际经济部门的业务工作。
  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
  2.博士生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具有深厚的经济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世界经济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外语、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熟悉学术规范,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能胜任世界经济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政府经济部门的管理工作或实际经济部门的业务工作。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北京地区的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以为4年。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学习年限为5年。

  二、专业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生导师
1 世界经济新格局
(博士研究生)
当代世界经济格局,当代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太平洋地区经济格局研究 陶大镛教授
(博导)
2 国际金融研究(1)
(博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汇率、国际储备、国际货币制度、国际资本流动以及外汇市场、欧洲货币市场、国际资本市场等内容 李翀教授
(博导)
3 国际贸易与投资
(博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等内容 赵春明教授
(博导)
4 国际金融研究(2)
(博士研究生)
汇率与国际收支平衡决定的基本原理;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与趋势;世界主要国家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经济分析。 贺力平教授
(博导)
5 国际银行管理
(博士研究生)
跨国银行的业务发展、新巴赛尔协议和全面风险管理、金额技术创新的新近进展和趋势。 钟伟教授
(博导)
6 比较金融制度
(博士研究生)
各国金融制度起源、金融制度的参与性与趋同性、法律与金融制度关系、金融体系与金融制度的功能与作用。 胡海峰副教授
(博导)
7 国际贸易惯例研究
(博士研究生)
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形成理论、最新发展及其应用;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公约及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姚新超教授
(博导)
8 中国对外贸易问题研究
(博士研究生)
中国对外贸易的理论基础、贸易政策、贸易战略、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对外贸易关系、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等问题。 曲如晓教授
(博导)
9 跨国公司问题
(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当代跨国公司的特征、影响及发展趋势等内容。 赵春明教授
(博导)
10 中国与世界经济
关系研究
(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等趋势、中国与主要国家的经济关系及我国的对策。 曲如晓教授
(博导)
11 世界经济格局与
规则研究
(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世界经济总体格局、世界主要经济组织的规则及中国的相应对策等内容。 姚新超教授
(博导)
12 国际经济关系研究(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国际南北国家以及主要国家之间的经济政治关系及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仲鑫教授


  三、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1.硕士生培养与中期考核的基本要求
  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在导师指导下研读本研究方向的文献和撰写硕士论文、参加实践活动的方式。课程学习安排在前三学期完成,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半,撰写硕士论文时间不少于一年。
  本科非经济学专业毕业的学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经济学专业的本科基础课程,补修课程记录成绩,不计学分。
  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考核的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考核由系主任组织有关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主持,考核后,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思想品德好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个别学习成绩差或明显缺乏科研能力的,或因品德不合格的,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处理。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硕博连读候选人选拔的重要依据。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课程学习与教学环节应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学位课程一门重修后仍不及格或两门以上学位课程不及格或无故旷考者,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处理。
  2.博士生培养与考核的基本要求
  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在导师指导下研读本研究方向的文献、从事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论文方式。导师个别指导和导师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撰写博士论文时间不少于一年半。
课程学习与教学环节应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学位课程考试及格方可进入论文阶段。学位课程一门重修后仍不及格或两门以上学位课程不及格或无故旷考者,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处理。
博士生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完成,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